仲景食品(30090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不超30万元、法人不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由总经理批准[8] - 超30万元(自然人)或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8] - 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8] 担保与财务资助 - 为关联人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0]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需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2] 交易计算与协议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内相关交易累计计算适用审批规定[12]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审议披露,年度和半年度报告汇总披露[1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协议含主要条款[12][13] 审议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5][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扣除关联股东股份数[16][17] 披露要求 - 披露关联交易向深交所提交文件,公告含交易概述等内容[19][20] - 披露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关联交易总金额[20] 制度施行 - 本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