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食品(30090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的管理,规范公司运作机制,防范风险,提高资产运作质量,促进公司健康长远 发展,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而依法设立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比例在 50%以上, 或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 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 额,依法对控股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 权利,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