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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科化学(300214)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日科化学日科化学(SZ:300214)2025-10-22 18: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6] - 设主任委员一名,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0]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检查一次[1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20]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20] - 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人1票[21] 其他规定 -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4] - 内部控制评价组织实施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16] - 根据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等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16] - 委员连续两次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4]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5]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改和解释[33][34] - “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