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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科化学(30021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日科化学日科化学(SZ:300214)2025-10-22 18:46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 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 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依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通过深圳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