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科化学(30021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9]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10]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0]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6种情形之一,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13]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需预告[13]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且扣除后营收低于1亿需预告[13]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9]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9]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0] 其他披露事项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2] - 实施方案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披露方案实施公告[22]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直接责任人[28] - 董秘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财务经营情况[28] - 董事、高管保证报告按时披露[29] - 董事会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29] 信息管理与制度 - 董监高履职及信息披露文件保存不少于10年[33] - 公司与相关人员签保密协议防信息泄露[3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专职人员[37] - 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37] - 信息发布经多流程[38] - 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40] - 子公司重大事件公司需披露[42] - 违规责任人将被处罚追责[4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