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科化学(30021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决策 - 选聘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后由股东会决定[4] - 聘期一年可续聘[5] 服务年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担任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5] - 上市前后等审计服务年限合并计算,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2年[6] 选聘管理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7] - 选聘方式含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公开选聘官网发文件并公示结果[8]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以满足要求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计算得分[11] 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12]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更换要求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6] 关注情形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变更情形[17]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处罚等情况[18] - 关注原审计团队转入其他事务所等情况[18] 信息安全 - 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18] - 选聘合同设单独条款明确信息安全责任和要求[18] - 提供文件资料时加强涉密敏感信息管控[18] 监督生效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过程,违规及时报告董事会[1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