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科化学(300214) - 承诺管理制度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承诺人的承诺事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诺的具体事项; (二)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 (三)履约担保安排,包括担保方、担保方资质、担保方式、担保协议(函) 主要条款、担保责任等(如有); (四)履行承诺声明和违反承诺的责任; (五)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内容。 承诺事项应当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得使用"尽快""时机成熟时"等模糊性词 语,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时限。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股东、关联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承诺人以及公 司(以下简称"承诺相关方")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山 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