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从470,577,504元变更为540,170,563元[1] - 公司股份总数从470,577,504股变更为540,170,563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2] 公司治理与决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可书面请求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5]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职权修改,原“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改为“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7] - 股东大会可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含百分之三十)的事项[7] 对外担保规定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8]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8]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29]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29] -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现金方式优先[30] 公司运营与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29]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29]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3]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相关媒体公告[33] 公司章程修改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37] - 删除原《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章节及与监事相关内容[37]
华翔股份(603112)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