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00240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信息披露与补选 - 收到董事、高管辞任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人员变更与保密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30日内确定新人[5] - 董事、高管对商业秘密保密至公开,其余义务持续1年[1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16]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每年转让不超25%[16] 异议处理与制度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申请复核[19] - 本制度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