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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水务(60018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国中水务国中水务(SH:600187)2025-10-22 19:16

股东与独立董事任职规定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独立董事比例与职责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8] 独立董事离职与补选 - 公司应在独立董事辞职或离职60日内完成补选[9][10] 独立董事履职相关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11]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1][13]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3以上成员出席[15]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 - 任职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0]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 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6][18]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0] - 公司提供独立董事履职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0]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证监会和交易所[21] - 公司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1]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 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2]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2]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交通费和食宿费由公司承担[2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