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议案[1] - 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文件[1][2] -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等[3] 财务数据 - 2005年4月19日公司净资产为3282.9215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和已发行股份数均为216,906,174股[6] 股份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未执行股东可诉讼,负有责任的董事承担连带责任[7] - 股东请求法院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8][9] 担保与资产交易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下由董事会决策[28]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3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35] 人员任职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27]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6]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1年,连聘可以连任[3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7] - 满足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38] -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8]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股东会决定[45] - 公司党委设书记1名,可设副书记,其他成员若干[48]
川环科技(30054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