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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环科技(30054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川环科技川环科技(SZ:300547)2025-10-22 20:1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6] - 董事会同意后,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11]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等多种主持规则[16] - 股东买入违规股份,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17]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8]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应逐项表决[19] - 出席股东应发表意见,未填视为弃权[20]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股东计票和监票,当场公布结果[20]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21]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并记载多项内容[22] - 公司回购普通股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 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3]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决议次日公告[23]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3] - 公司需对法院判决或裁定相关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 本规则所称公告等指在特定媒体和网站公布信息[26]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6]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自通过之日施行[26]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27]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