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环科技(30054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1次定期会议[5]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6]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2日通知[8]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2日发出[10]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1名董事1次会议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13]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1人1票[17] - 审议普通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17] - 担保、财务资助事项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7] - 不同决议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17] 关联表决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18] - 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其他规则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18] - 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委员会建议应在决议记载[18] - 会议可全程录音、录像[20] - 会议记录包含日期等内容,与会人员签字确认[20] - 董事对记录和决议签字,有异议可书面说明[20] - 董事对决议担责,表决异议并记载可免责[21]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1]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执行并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