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生物(30068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原则与范围 -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原则,实行统一管理[3] - 可对互保单位、业务相关单位、控股子公司担保,特殊情况经审议也可担保[6] 担保审议流程 - 董事会审议担保前,经办责任人要调查被担保方并出具书面意见,申请担保人需提供多项资料[8] - 董事会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评估担保风险,有特定情形不得担保[9] - 8种情形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且满足一定条件,部分情形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担保须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担保由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14] 担保合同管理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签订人需持决议及授权书,不得越权[16] - 担保合同应明确债权种类、金额等多项条款,接受反担保要完善法律手续[17] 担保后续管理 - 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办理手续及签署合同等[19]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19] - 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偿债,展期需重新审批披露[20] - 被担保人十五个工作日未还款等情况及时披露并启动追偿[22] 责任承担与信息披露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特定条件下不得先行担责[22]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与分配[22] - 按份额担责时,公司拒绝承担超出份额的责任[22] - 公司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信息,含担保总额等[24][25] 违规责任 - 责任人违规担责,包括赔偿、处分、追究刑责等[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