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生物(3006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海特生物海特生物(SZ:300683)2025-10-22 20: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1]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有时间限制[17] - 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有通过比例要求[21]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公告说明原因[1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 特定情形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7]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8] - 董事长等不能履职时由相关人员主持股东会[19] -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表决权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20]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轻微瑕疵可不撤销[29] - 相关方对召集人资格有争议应及时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29] - 公司等应执行股东会决议确保公司正常运作[29] - 法院判决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应及时处理并披露[29] - 规则未规定或抵触时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为准[31] - 公告、通知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布信息[31] - 规则中数字含本数规定[31]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