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与股东结构 - 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5,838,760股,2020年12月24日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18,749,125股,2023年1月4日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8,790,226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0,894,391元[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0,894,391股,均为普通股[24] - 公司发起人各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北京东润时代置业有限公司32.2%、湖北新航线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5%、四环生物医药投资有限公司31.66%等[23]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2] 公司决策与治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4]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5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相关方起诉或直接起诉[41]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3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65] 会议相关规定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6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5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54] - 分红预案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163]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8] - 公司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另有约定除外[19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7]
海特生物(300683)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