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与股份 - 公司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总股本为3900万元,发起人12人[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334万股,均为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3]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4]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5] - 股东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4][5] - 股东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5]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9] 股东大会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个月内开临时股东大会[9]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2个月内开临时股东大会[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开临时股东大会[9]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22] - 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20] - 董事出现相关情形,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20]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3]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等条件[26]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专项意见[26] 利润与分红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0] - 公司当年利润较上年下降超过20%或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时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30] - 分红政策调整或变更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公司治理制度 - 《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35] - 公司对23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36] - 公司新制定6项治理制度,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37]
荣旗科技(30136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