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北方(002987) -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相关业务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行使。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