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北方(002987) -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 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本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形式。 对外担保制度 第六条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 关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 债务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条款; (五)被担保人对于担保债务的还款计划及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