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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北方(002987) -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京北方京北方(SZ:002987)2025-10-22 20:1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 过程中的审查、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八条 年报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委员会还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 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 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会表决;形成否定意 见的,应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时,应通过见面沟通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 价,形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会审议。 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聘,审计 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 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