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北方(002987) -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规范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 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 响的; (二)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 会和深交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 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