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报告[8]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自然人关联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报告[11] - 与关联法人关联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报告[11]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9] - 预计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报告[10] 股东相关报告事项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董事会秘书[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董事会秘书[1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出售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应在首次出售二个交易日前告知公司并公告[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增持、减持股票应在变动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15]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送达相关文件[18]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当日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18] - 信息报告义务人按规定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情况[18]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进行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0] 信息报告责任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23]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重大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当日报告信息[24][25] -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时,后者应积极配合并如实回复[26] 保密与违规处理 - 公司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进行内幕交易[26]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未及时报告、报告信息有误等情形[28]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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