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北方(002987) -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 管理行为,保证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制定本细则。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 勉的义务。 第二章 聘任与解聘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 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每 届任期不得超过该届董事会的任期。高管人员可以连聘连任。 第三章 总经理职权 第八条 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总经理负责,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 人;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