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旗科技(301360)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荣旗科技荣旗科技(SZ:301360)2025-10-22 20:16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2]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 - 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2]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 需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应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4]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十项内容[15] - 应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行业信息[20] - 应在年报披露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21][22] 审计相关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22] - 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22][23]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8] - 因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预告[28]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公告前披露业绩快报,出现特定情况应及时披露[29] 重大信息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时需披露[33]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31]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等应立即披露[41]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建立、实施[39] - 审计委员会需对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4] 违规处理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直接责任人可被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还可要求赔偿[57]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追究法律责任[57] 保密与内控 - 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加强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工作[53]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确保真实准确,防止泄漏[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