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旗科技(30136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荣旗科技荣旗科技(SZ:301360)2025-10-22 20: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7] - 会计专业人士需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3]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情况的人员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5] - 不符合规定停止履职或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等前三项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 发表独立意见应包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24]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专门委员会组成与职责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31]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任免董事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3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等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32]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2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37]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8]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9] - 董事会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委员会建议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