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旗科技(30136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
控股股东义务 - 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5]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 - 严格履行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6] - 保证公司人员、财务、业务、资产、机构独立[6,10,11,12,14] -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强令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7,12] - 保护中小股东提案权、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权利[14] - 明确重大信息范围,配合信息披露工作[28] - 如实填报并及时更新关联人信息[30] 赔偿规定 - 对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应将股权及其他资产用于赔偿中小投资者[6] 减持限制 - 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同期年均净利润30%时不得减持股份[20] - 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不得减持股份[20] - 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发行价时,首次发行时的控股股东等不得减持股份[22] 减持披露要求 - 减持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22]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应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23] 转让要求 - 转让股份前需解决违规占用资金、担保未解除等问题[23] - 转让控制权前需解决债务、承诺未履行等问题[24] 质押要求 - 质押股份时应考虑对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性的影响[26] 承诺相关 - 承诺应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9] - 可能无法履行承诺时应及时告知公司并披露[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