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电器(30138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 | | | | |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或"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 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细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任免。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