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新科技(301588) -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美新科技美新科技(SZ:301588)2025-10-22 20:31

担保管理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或相互担保[5][39]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为子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原则上按比例担保[5] - 可对特定单位担保,被担保人需有较强偿债能力[8][9][10] 担保审查与审批 - 财务部调查被担保人资信状况,审查八项内容[13][14] - 应由股东会审批的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反担保与担保数额对应[16] - 多种情况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部分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18][19] - 除特定事项外,其他担保经董事会2/3以上董事同意[1] 合同签订与管理 - 对外担保订立书面合同,签订人持决议及委托书,不得越权[23] - 担保合同包含七项条款[28] - 财务部负责担保合同日常管理、登记注销及资料保存[27] 后续处理与披露 - 被担保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及时了解情况、披露信息并启动追偿[29][33] - 披露担保事项应包含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33] 责任追究与制度执行 - 相关人员越权签订合同造成损害承担赔偿责任[36] - 责任人违反刑法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7]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及章程执行,董事会解释修改并报股东会批准[3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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