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新科技(301588) -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美新科技美新科技(SZ:301588)2025-10-22 20:31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候选人应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4]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三次以上交易所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与监管机构、交易所沟通及信息披露事务[9][11] - 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或建议,对违规决议提异议[13]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6]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同时聘证券事务代表[17] - 解聘需充分理由,及时向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19][20] 特殊情况处理 - 出现特定情形,董事会应一个月内终止聘任[21] - 空缺时先由董事长代行,指定人员后代行[27]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至正式聘任,六个月内完成聘任[27] 其他规定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文件事项[24][26] - 决议违法致公司受损,秘书无证据证明履职需担责[23]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日生效[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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