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新科技(301588) -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美新科技美新科技(SZ:301588)2025-10-22 20:3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决策流程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7] 审计业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5] 选聘评分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1] 审计费用相关规定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13] 文件资料保存 - 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3] 改聘情形与要求 - 出现5种情况应改聘,需在公告详细披露信息[16][18]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18] 审计业务终止处理 - 主动终止审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1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对多次变更情形保持谨慎,监督选聘,违规报董事会[19] 信息管理与披露 - 加强信息安全审查,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信息[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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