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新科技(301588) -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 司章程》载明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为独立董事, 其他为非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第 1 页,共 5 页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