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新科技(301588) -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 理人员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美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择标准、任职资格、考核程 序并提出建议;负责广泛搜寻合格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并向董 事会提出任免建议。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为独立董事;其 他为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