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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泉为(300716)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泉为科技泉为科技(SZ:300716)2025-10-22 21:46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具有本细则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