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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泉为(30071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泉为科技泉为科技(SZ:300716)2025-10-22 21:46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 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 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 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应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制度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除符合董事任职条件外,还应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应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诚信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