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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股份(301210)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金杨股份金杨股份(SZ:301210)2025-10-23 16:02

激励计划会议 - 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2025年2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审议通过多项议案,明确授予日和授予价格等事项[12][13] - 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预留授予议案[13] 权益分配 - 2024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368,453.40元,每10股转增3.9股,合计转增32,157,978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14,614,334股[14] - 2025年5月28日实施完毕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14] 限制性股票调整与授予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14.99元/股[15] - 调整后首次授予数量为166.661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为12.232万股[16] - 2025年10月22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17] -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为3名,授予数量为5.002万股,授予价格为14.99元/股[20][21] 授予条件 - 公司需满足5种情形,激励对象需满足6种情形,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22][23] - 截至授予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情形[24] 合规情况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尚需继续履行并办理登记结算事宜[25] - 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26] - 本次调整、授予的授予日、对象、数量及价格符合规定,合法有效[26] -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满足[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