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002524) - 光正眼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光正眼科光正眼科(SZ:002524)2025-10-23 16:3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4]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2] - 会议通知应提前三天发出,紧急时不受限[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4]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审查董高薪酬政策与方案并考核[7] - 下设工作组提供资料辅助决策[10] - 对董高考评需经述职、评价、提报酬三步[10]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邀请董高列席会议[15] - 会议应有记录,出席委员签名保存[15]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5]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15]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5] - 出席委员有保密义务[15] 规则执行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7]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17]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审议[17]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