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600160)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关联人承担信息披露义务[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20] 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2] 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需披露[15]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发生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公司应立即披露[15]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16] 信息传递与审核 - 信息传递需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26]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7]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并办理对外公布事宜[22]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日常管理部门[23] 信息保密与违规处理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等对知晓信息负有保密责任[30]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将视情节对责任人处罚[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