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002524) - 光正眼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独立董事职权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6] 关联交易审议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董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专门会议规定 - 会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情况除外[8]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 可采取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8]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8] 其他要求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9] - 年度述职报告应包括专门会议工作情况[9] 规则执行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