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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源煤电(600971) -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恒源煤电恒源煤电(SH:600971)2025-10-23 17: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变更需征得其同意[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变更需征得股东同意[6][7]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该部分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1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8] - 股东会选举董事超两人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18]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11项事项逐项表决[19] 主持与报告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他们应列席并接受质询[15]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16] 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人数、持股总数及占比、表决方式等内容[20]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21]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3] 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永久[2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