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路智控(30119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路智控北路智控(SZ:301195)2025-10-23 17:16

离职管理规定 - 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 辞任要求 - 董事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2] -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辞任程序由劳动合同约定[2] 解除职务 - 董事因违规等损害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可解除职务[2] - 高级管理人员因违规等损害公司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可解除职务[4] 离职手续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应进行工作交接并办妥移交手续[4] -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须实施离任审计并签字确认[4] 后续义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需继续履行未完成承诺[5] - 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两年内有效,保密义务至秘密公开[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