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路智控(301195) - 内部审计制度
北路智控北路智控(SZ:301195)2025-10-23 17:16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6] 内审部管理 - 设负责人1名,任命、替换、解职由审计委员会批准[8]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3]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13]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9] - 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工作[30] 检查工作 - 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并出具报告[11][19]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3] 报告与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7]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作绩效考核指标之一[28] - 董事会根据内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0] - 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公司披露年报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报告[26] 奖惩措施 - 对突出贡献人员表扬或奖励,内审部提建议,审计委员会批准[28] - 对阻挠审计人员行为者处分,严重移交司法[28]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视情节处理[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