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路智控(30119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北路智控北路智控(SZ:301195)2025-10-23 17:16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是关联人[6][7]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超17项事项[11] 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经独董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经独董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16]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交易由董事长审查批准[17] 特殊交易审议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要提供反担保[20]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表决[23] 其他交易决策 - 公司其他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有利害关系人员回避表决,总经理有关联关系提交董事会审议[25]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年度和半年度报告汇总披露;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5]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按总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总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8] 购买资产规定 - 拟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且对方无盈利担保等承诺,要说明原因及保障措施[28] 披露要求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等文件,公告含关联交易概述等内容[30][32] - 公司在年报和半年报重要事项披露重大关联交易,按不同类型披露具体内容[32] 豁免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公开招标等[37]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如现金认购发行证券等[38] - 拟披露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义务[38] 人员交易规定 - 董事等与公司订立合同或交易应报告并经决议通过[39] 制度相关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41]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43]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43]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4]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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