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材科技(601208) -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3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应过半数[4] 补选规定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通知 - 会议通知应于召开前3日以上发出,紧急情况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2] - 快捷通知方式下,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2] 会议举行与决议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记录与披露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16] - 须披露人员构成等情况[19]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9] - 董事会在年报披露委员会履职情况[19] 意见处理 - 委员会提审议意见,未采纳需记载理由并披露[20] 细则说明 - “以上”包括本数,“过”不包括本数[22]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2] - 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