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半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1] 需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需披露[1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1]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4]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及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24]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与来访接待常设机构[26]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流程包括拟定时间、编制草案、董事审阅、董事会审议和披露等环节[29] - 临时报告披露需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资料、主管领导批准、董事会秘书组织完成[30] - 重大信息报告后经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报董事长审定或审批后提交上交所审核披露[31] 特殊披露情况 - 涉及商业秘密等符合条件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原因消除等情形应及时披露[33][34] - 公司决定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管不少于十年[35] 其他制度 - 公司应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37] - 公司对外报送报告等发布前需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38]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批评、警告、解除职务等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41][47]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秘书管理,文件及公告永久保存[43][44]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修订[47] - 公司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48]
东材科技(601208) -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