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30097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守下列基本规定: (一)遵守《公司法》《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公司 章程》有关担保的规定; (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拒绝强令为他人提 供担保的行为; (三)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 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四)除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外,公司其余对外担保必须要求 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 际承担能力; (五)任何对外担保,应当取得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审议批准。 1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财产安全,公司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