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30097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23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除董事长外,本委员会其他两名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 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补足委员人数。 2 本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 二时,在公司董事会补足委员人数使得本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 二以前,本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 本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本委员会决策事宜的前期准备工 作。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投资评审小组成员由非常设人员和常 设人员组成,投资评审小组成员由组长指定或邀请,但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自然 加入评审小组。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