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30097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23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江 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直接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