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3009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1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力的主要途径。 2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和《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 "《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 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五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 对发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