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董事长[5]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7] - 融资业务单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由董事会审议[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8]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13] - 特定人员提议时,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1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5] 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重大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时,须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认可[27]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4] 其他规定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34]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应提请股东会撤换[15]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以上董事[18]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3]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决议有特定流程[28] - 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规则进行解释[36] - 董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37] - 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决议并报告情况与问题[37]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遇法规修订抵触时应修订并提交股东会批准[37]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条款不一致时以有效规定为准[37] - 本规则“以上”“以内”“以下”含本数,“不满”等不含本数[37]
华绿生物(300970) - 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