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30097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1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2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 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本规则所涉及 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 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