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相关账户所有人身份信息[4][5] 股份变动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5] - 特定情形下所持股份不得转让[7]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8] 减持计划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在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8][9] 买卖限制 - 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9] 检查与处理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及时报告[10] - 违反制度公司可给予处分、要求赔偿、移送司法等[12] 制度管理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4] 交易回复 - 公司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的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作出回复,有同意和禁止两种[20] - 同意交易后若发生禁止买卖情形董事会将另行书面通知[20] - 禁止交易违反多项股份转让规定[20]